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劇照代言安全嗎?

   發布時間:2023-03-07 12:03

小心提示:據了解,一些中介公司聲稱擁有正規影視公司的演員和明星劇照授權,然后以幾萬或幾十萬的價格賣給品牌。

不久前,#李易峰及工作室被浪莎起訴#登上微博熱搜。李易峰方回應稱,與浪莎無任何形式合作,也與浪莎所稱圖片授權公司無合作。

所謂“圖片授權”,一般指劇照的授權。據了解,一些中介公司自稱有正規影視公司演員、明星劇照的授權,然后以幾萬、十幾萬的價格對外銷售給品牌,品牌則以有授權為擋箭牌,用打擦邊球的形式,打著明星代言的旗號進行宣傳。

這些大多并不正規的劇照授權,讓明星不明所以地陷入“被代言”。翻閱過往媒體報道和中國裁判文書網的案件,這樣的案例并不少見,孫儷、劉濤、李冰冰、李現、楊洋、秦嵐、吳京、劉詩詩等,都曾為此拿起法律的武器維權。

花小錢真的可以買到明星的劇照代言?到底是誰在撮合劇照代言?新聞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

李易峰和浪莎的糾紛,讓“圖片授權”獲得了更多人關注,也讓所謂的劇照授權中介浮出水面。

新聞記者在網絡以“劇照授權”搜索,出現了多個以此為業務的代理公司的廣告。除此之外,還有大量宣傳劇照代言價格低、無風險的文章,這些文章大多采用相同的話術,均表示有相應的劇組授權,保證代言操作合法合規。

隨手就能搜到“劇照代言”的廣告

我方新聞記著以客戶的形式隨機聯系了其中一家河南省金浪文化傳媒有限公司,對方稱可以提供明星的劇照進行品牌宣傳。與明星動輒幾百上千萬的代言費相比,劇照代言的費用只需要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一年。此后,對方還提供了某一線明星的劇照,稱一年合作費僅需6.5萬元,并提供了授權書。對方表示,劇照是由劇組授權,是跟劇組合作,不是和明星本人合作,并可以提供劇組的相關授權文件。當新聞記者提出查看完整的劇組授權證書時,對方表示目前只能提供帶有馬賽克不完整的授權,完整版本的不方便提供,需要確定合作、簽完合同之后才可以給到。

然而,記著根據這份蓋了北京影視公司公章的授權書,記著找到了這家北京的影視公司隨即向影視公司求證,對方客服稱,公司并未對外提供對外授權類似合作,目前已經向北京當地機關報警。

新聞記者與中介的對話

業內一位知名制片人透露,嚴格來說,劇照授權確實可以進行相應的推廣宣傳,但劇照授權的版權比較復雜,一定要有正規的授權鏈路,絕非中介機構授權。他介紹,如果是平臺的定制或自制劇,則版權在平臺手中;如果是版權劇,那版權方可能是某一個出品方或聯合出品方,如果對外授權,沒有版權方的正規授權,是不能隨意使用的。

某明星的商務經紀人告訴新聞記者,一般來說,有一些號稱提供劇照授權的中介很多不正規,從業務的屬性來看,有一些機構將版權永久授權輸出,知識產權靠的是授權時間的數量獲取收益,通常一年或者兩年進行一個周期簽約,通過續簽獲得第二次收益,怎么會可能永久授權出去呢?顯然這些中介提供的所謂授權都是假的,一些品牌明知有問題,也愿意以低價簽約購買,抱有僥幸心理。

中國廣告協會廣告代言人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一些品牌方不去辨別合作正規不正規,想著十幾萬、二十幾萬元簽下一個知名藝人為品牌代言人。有一些甚至抱著這種心態:不怕被告侵權,比起高昂的代言費,賠一點錢也就賠了。

中國裁判文書網相關判決截圖

不久前,北京市第四中級法院發布的演員李現與杭州某公司網絡侵權責任糾紛的二審判決書顯示,網娘公司與一家名為智遠的中介公司簽訂合同,以18萬元獲得《初戀未滿》主演李現劇照的相關使用權利,來進行產品推廣和宣傳。此事被李現方發現后,立即提起訴訟。一審中,網娘公司提交了一份與智遠公司、“李現方代理人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簽訂的和解協議,而這份協議竟然是假的。根據鑒定報告,該和解協議上的“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公章為假。

新聞記者注意到,明星們起訴相關的侵權品牌后,雖然全部勝訴,但也存在維權成本過高、維權結果不佳的問題。侵權的公司拒不履行法律義務,拒絕賠償的情況也時有發生。

吳京曾就戰狼品牌管理有限公司將吳京肖像用于檳榔產品外包裝,該公司被判賠償吳京34.2萬元,至今仍未履行。此后,吳京申請對該公司和法定代表人采取限制消費令。

吳京對品牌方申請的限制消費令

法律解讀:

為何存在?根本原因是利益驅動

“為什么有類似的中介公司存在?根本原因就是利益的驅動?!北本╉w安律師事務所首席合伙人、律師王軍告訴記者。作為業內知名的明星律師,王軍先后為80多家國內外影視傳媒公司,300余部影視劇、網絡劇、舞臺劇、綜藝節目提供法律顧問服務。在他的工作中,也經常遇到類似的案件。

在王軍看來,藝人之所以重視這樣的維權,在于藝人一旦和某品牌形成類似的廣告代言關系后,就要對產品質量、消費者負責,《廣告法》賦予了非常嚴格的代言人責任,容不得任何疏忽。王軍介紹,如果一個品牌希望邀請明星代言,品牌方進行授權鏈條的審核是非常有必要的,一旦沒有這樣的審核,就很容易出現爭議?!凹訌姶黻P系、合同主體之間的關聯關系、授權確認這樣的審核義務,對品牌和藝人來說都很重要?!?/p>

聶煒昌還提醒,即使獲得相應授權后,也不可用畫面構圖等手段營造明星代言的氛圍,否則會有誤導消費者的嫌疑,并可能被消費者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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